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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呼和浩特四区小学划片出炉,看看你家能上哪所小学?
发布日期:2022-05-25 浏览次数:

新华小学:(1)火车站以东,京包铁路以南,呼伦贝尔北路以西,车站东街以北;(2)迎宾北路以东,车站东街以南,呼伦贝尔北路以西,新华大街以北;(3)锡林郭勒北路以东,新华大街以南,呼伦贝尔北路以西,中山东路以北;(4)锡林郭勒北路以东,中山东路以南,人民路以西,健康街以北。

北垣小学:呼伦贝尔北路以东,京包铁路以南,财神庙街及向北延长线以西,新华大街以北。

苏虎街实验小学:(1)财神庙街及向北延长线以东,京包铁路以南,哲里木路以西,新华大街以北;(2)哲里木路以东,京包铁路以南,东护城河北街以西,元贞永街及东延长线以北。

关帝庙街小学:(1)人民路以东,中山东路以南,呼伦贝尔南路以西,健康街以北;(2)呼伦贝尔南路以东,西落凤街以南,日盛茂街以西,乌兰察布西街以北。

满族小学:(1)呼伦贝尔南路以东,新华大街以南,昭乌达路以西,西落凤街以北;(2)日盛茂街以东,新华大街以南,昭乌达路以西,乌兰察布西街以北;(3)兴泰御都小区;(4)新城区正居户籍并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满族适龄儿童。

山水小学:(1)呼伦贝尔北路以东,北二环以南,兴安北路以西,赛马场北路以北;(2)哲里木路以东,赛马场北路以南,麻花板路以西,苏雅拉巷以北;(3)铁木真小区、通和小区、盛世名筑小区、北环盛世小区、桂园小区、新城家园。

呼哈路小学:(1)兴安北路以东,成吉思汗大街以南,呼哈铁路以西,爱民街以北;(2)麻花板路以东,成吉思汗大街以南,兴安北路以西,苏雅拉巷以北;(3)海天巷以东,爱民街以南,兴安北路以西,海拉尔大街以北;(4)工大宿舍、原呼市水泥厂职工子女(不包含已拆迁)。

青山小学:哲里木路以东,爱民街以南,海天巷、明秀巷以西,京包铁路以北。

海新小学:(1)兴安北路以东,爱民街以南,呼哈铁路以西,海拉尔东街以北;(2)明秀巷以东,海拉尔东街以南,展览馆东路以西,北垣东街以北。

落凤街小学:(1)东护城河北街以东,北垣东街以南,兴安北路以西,新华大街以北;(2)哲里木路以东,元贞永街及东延长线以南,东护城河北街以西,新华大街以北;(3)昭乌达路以东,新华大街以南,兴安南路以西,乌兰察布西街以北。

光华小学:兴安北路以东,北垣东街以南,展览馆东路以西,光华街及向东延长线以北。

东门外小学:兴安北路以东,光华街及向东延长线以南,展览馆东路以西,新华东街以北。

名都小学:(1)兴安北路以东,北二环路以南,展览馆东路以西,成吉思汗大街以北;(2)呼哈铁路以东,成吉思汗大街以南,展览馆东路以西,海拉尔东街以北;(3)展览馆东路以东,爱民街以南,丰州路以西,海拉尔东街以北;(4)加州华府、泽信加州公馆、上东墅。

爱民街小学:三合村及三合村回迁小区。

丁香路小学:(1)奈曼路东,北二环以南,东二环以西,海拉尔东街以北;(2)展览馆东路以东,海拉尔东街以南,东二环路以西,北垣东街以北;(3)松江城小区、东河院子。

团结小学:展览馆东路以东,北垣东街以南,腾飞北路以西,新华东街以北。

实验中学东河校区小学部:(1)东二环以东,察哈尔大街以南,科尔沁快速路以西,京包铁路以北;(2)腾飞北路以东,京包铁路以南,万通路以西,新华大街以北;(3)科尔沁快速路以东新城区正居户籍并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

苏虎街实验小学科尔沁校区:(1)展览馆东路以东,北二环以南,奈曼路以西,爱民街以北;(2)丰州北路以东,爱民街以南,奈曼路以西,海拉尔东街以北。

青山小学惠东校区:哈拉沁路以东,110国道以南,科尔沁北快速路以西,察哈尔大街以北。

说明:新营小学、毫沁营小学、讨思浩小学、保合少中心校,接收具有本村及周边相邻村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同时要接收非正居户籍学生入学。

赛罕区学校招生范围

锡林南路小学:

锡林南路以东、健康街以南、呼伦南路以西、西街以北;

锡林南路以东、西街以南、人民路以西、学苑西街以北;

锡林南路以东、学苑西街以南、呼伦南路以西、富兴巷以北(不含持有二毛宿舍【东区、西区、南区、北区】及仕奇公寓正居户口的适龄儿童)

呼伦南路小学:

呼伦南路以东、乌兰察布西街以南、昭乌达路以西、西街以北;

人民路以东、西街以南、呼伦南路以西、新建西街以北;

持有二毛宿舍(东区、西区、南区、北区)及仕奇公寓正居户口的适龄儿童。

路小学:

呼伦南路以东、西街以南、前进巷以西、鄂尔多斯大街以北(赛罕区行政管辖);

呼伦南路以东、鄂尔多斯大街以南、前进巷以西、南二环以北;

锡林南路以东、富兴巷以南、南二环以北、呼伦南路以西(赛罕区行政管辖)。

南门外小学:

前进巷以东、西街以南、昭乌达路以西、南二环以北(不含东瓦窑村);

新桥小学:

昭乌达路以东、乌兰察布东街以南、兴安南路以西、鄂尔多斯大街以北。

先锋路小学:

兴安南路以东,新华东街以南,东影南路以西,东街以北。

东风路小学:

东影南路以东、新华东街以南、丰州路以西、统计局街向东延长线至以北。

巨华小学:

东影南路以东、统计局街及向东延长线以南、丰州路以西、东街以北;

兴安南路以东、东街以南、展东路以西、鄂尔多斯大街以北。

东风路小学学苑校区:

兴安南路以东、南二环以北、展东路以西、鄂尔多斯大街以南;

展东路以东、南二环以北、东二环以西、东街以南。

南门外小学万达校区:

新华东街以南、丰州路以东、东街以北、东二环以西。

敕勒川绿地小学:

东二环以东、新华大街以南、腾飞路以西、如意和大街以北;

东二环以东、如意和大街以南、万通路以西、南快速路以北。

敕勒川绿地小学乌兰校区:

呼和浩特市党校家属楼及附近居民。

赛罕区民族小学:

腾飞路以东、如意大街以北、新华大街机场路以南;

科尔沁快速路以西,如意大街以南,南快速路以北,万通路以东。

路小学滨河校区:

兴安南路以东、南二环以南、哈达路以西、银河北街以北;

昭乌达路以东、包头大街以南、兴安南路以西、银河北街以北;

兴安南路以东、银河南街以南、和畅路(原金桥四路)以西、惠民街以北。

锡林南路小学永泰分校:

锡林南路以东(赛罕区行政管辖)、南二环以南、兴安南路(原大台什路)以西、赛罕东街-包头大街以北;

锡林南路以东(赛罕区行政管辖)、赛罕东街-包头大街以南、昭乌达路以西、滨河北路以北。

锡林南路小学丰州路校区:

南二环路以南、哈达路以东、东二环向南延伸线以西、银河北街以北。

金桥小学:

锡林南路(向南延长线)以东(赛罕区行政管辖)、银河南街以南、兴安南路(原大台什路)、达尔登路以西、锡林南路(向东南延长线)——景观大道以北;

达尔登路以东、惠民街以南、和畅路以西、呼市传媒小区(含)以北;和畅路以东、银河南街以南、金龙路以西、西喇嘛营村委会前东西路及延伸线以北;

金龙路以东、阿拉坦大街以南、怡和家园及香榭花堤住宅小区东墙以西、西喇嘛营村委会前东西路及延伸线以北;

帅家营村本村村民。

腾飞路小学:

东二环及延伸线以东,快速路以南,科尔沁快速路以西,保全庄街以北;

保全庄居民户。

十七中小学部:

金桥景观大道以南,大黑河以北各小区居民,东至景观花园小区,西至福利院小区;

西喇嘛营村委会前东西路及延伸线以南各小区;中油呼炼小区;

东黑河村、西黑河村、西喇嘛营村、正喇嘛营村、东喇嘛营村居民。

民航小学:

民航学校周围具有市区正居户口的居民子女。

娜荷芽双语学校:

接收第一学区非本市市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置换原协议片区内的学位)。

各农区学校以本学校所在乡、镇、办事处(村)为基本服务单位,同时接收部分外来务工子女。

2019年玉泉区小学招生划片范围

五塔寺东街小学:建华街以南,工艺厂巷以北,锡林南路以西,公园西路以东。

石东路小学:鄂尔多斯路以南,南二环路以北,石羊桥路以东,锡林南路以西;仕奇公园北路以南,南二环路以北,锡林南路以东,呼伦南路以西的玉泉区辖区部分。

梁山街小学:公园南路以南,建华街以北,公园西路以东,锡林南路以西;工艺厂巷以南,鄂尔多斯路以北,公园西路以东,锡林南路以西。

清泉街小学:鄂尔多斯路以南,南二环以北,济民巷以东,石羊桥南路以西。

小召小学:大东街以南,五塔寺后街、小召头道巷以北,大南街以东,吕祖庙街以南,公园西路以西。

石头巷小学:席力图召以南,鄂尔多斯路以北,史家巷以东,大玉石巷、兴隆巷以西。

巧尔齐召小学:五塔寺后街、小召头道巷以南,鄂尔多斯路以北,公园西路以西,大玉石巷以东。

南茶坊小学:鄂尔多斯路以南,南二环以北,养鱼池东巷以东,东菜园巷、济民巷以西。

恒昌店小学:大东街以北,南顺城街、得胜街以西,大北街以东,中山西路以南。

通顺街小学:西顺城街以南,通顺街以北,西河沿以东,小北街、宁武巷、大召西夹道、大召西街以西(包括通顺大巷、通顺小巷、南楼巷、通顺街1-89号)。

民族实验小学:南柴火市街以南、史家巷以西、养鱼池东巷以西、养鱼池西巷以东(富贵国际);南柴火市街以北,西顺城街以东,通顺街以南,大召前街以西及玉泉区辖区内城区(含城中村)正居户口的蒙古族适龄儿童。

公义店小学:南柴火市街以南,南柴火市街南巷以西,鄂尔多斯路以北,前后八里以东,扎达盖河以西,南二环以北。

西菜园小学:鄂尔多斯路以南,小黑河以北,西菜园小学门前路、巴彦淖尔南路以东,养鱼池西巷、昭君路以西。

西水磨小学:鄂尔多斯路以南,小黑河以北,扎达盖河以东,西菜园小学门前路、巴彦淖尔南路以西。

恒昌店小学五里营校区:南二环以南,农科院南路(美通市场中路)以北,昭君路以东,锡林南路以西。南二环以南,小黑河以北,锡林南路以东,呼伦南路以西的玉泉区辖区部分。

沟子板小学:小黑河以南,209国道以东玉泉区辖区城中村部分。

五塔寺东街小学小黑河校区:小黑河以南,玉泉区政府南路(上国佳苑小区)以北,南湖公园西墙以东,昭君路以西;农科院南路(美通市场中路)以南,小黑河以北,昭君路以东,锡林南路以西。

2019年回民区小学招生划片范围表

附: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

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直属单位,内蒙古师范附属中学、内蒙古师范附属学校,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内教基函〔2014〕76号)精神,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我市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为准则,组织实施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各旗县区教育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当地的招生政策,划定合理的招生区域,制定学校的招生计划,统一组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统筹安排的原则。各旗县区教育局要依靠当地公安等部门,运用本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辖区内生源摸底预测工作。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旗县区教育局要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阳光分班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原则。各旗县区教育局要在一定时间内学区划分的稳定性,在保持学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依据学校招生计划调整学区划分范围。

三、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一)市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安排

1.招生对象

市区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2)在市区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且符合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办法

市四区教育局根据“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采集的登记入学情况,结合本地区实际,合理划定入学片区,制定各区《2019年小学入学实施细则》,优先安排本区户籍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然后再根据学校招生规模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市四区《2019年小学入学实施细则》与小学入学招生划片范围在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由各区教育局另行公布。

3.招生程序

(1)报名

市区小学入学报名采取网上注册方式进行。适龄儿童个人信息采集通过“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登录“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根据相关说明与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注册和信息采集时间:2019年5月2日—6月1日。

(2)信息审核

监护人须持在“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上打印的《小学入学信息采集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片区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3)蒙古语授课学生入学安排

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招收新城区、回民区片内的适龄儿童;玉泉区民族实验小学招收玉泉区、金川开发区片内的适龄儿童;呼和浩特市民族实验学校和赛罕区民族小学招收赛罕区片内的适龄儿童,具体安排由赛罕区教育局在《2019年小学入学实施细则》中统一规定。各片区优先安排本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然后再根据学校招生规模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实验学校可以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招生。

(4)查询结果

市区小学入学招生结果可于2019年8月10日后,登录“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二)市区小学升初中(简称“小升初”)招生工作安排

1.招生对象

市区“小升初”招生对象为有学习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2)在市区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且符合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办法

市区公办初中招生采取电脑派位或小学对口直升等方式进行。城区公办初中“小升初”电脑派位要优先安排市区城市正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然后根据各区实际情况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市四区教育局负责制定本辖区公办、民办初中的招生计划,全面负责辖区内公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监督指导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

(1)市区公办初中招生

①市四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对参加“小升初”电脑派位学生进行户籍和学籍等资料的审核。“小升初”电脑派位时间为:2019年6月23日。

②呼和浩特土默特学校继续采取自主招生的办法,以招收本市的自治民族学生为主,其招生比例不低于当年招生计划的60%。

③蒙古语授课的小学结业生升学继续按照小学与初中对口升学的办法进行。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的小学结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呼和浩特市民族实验学校的蒙古语授课结业生,凡具有赛罕区城区正居户籍满3年(与父母在同一户口本)、父母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和稳定工作、在该校就读满3年的学生直接升入内蒙古师范附属中学或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

④加授蒙古语授课的小学结业生升学安排

呼和浩特市民族实验学校加授蒙古语小学结业生对口升入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五中学,也可自愿升入呼和浩特土默特学校加授蒙古语班。

⑤内蒙古师范附属学校九年义务教育招生要按照和林县招生入学工作安排进行。

(2)市区民办初中招生

①报名

选择就读市区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结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登陆“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完成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报名学生要按照操作要求准确完成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并根据招生计划,在网上填报市区民办学校志愿。届时,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各民办学校招生地点及联系方式。完成时间:2019年5月1日—10日。

②录取

市区民办初中学校根据本校志愿填报结果、本年度招生计划、相关规定和本校实际情况自主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完成时间:2019年5月11日—28日。

③公布结果

市区民办初中学校完成新生协议签订、报到、注册工作(每名学生只能与1所民办初中学校签订协议),并将注册新生花名册报主管教育局备案。完成时间:2019年5月29日—31日。

④已被市区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签订入学协议的小学结业生,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到其结业小学的主管教育局签订放弃公办初中“小升初”电脑派位协议。如继续参加公办初中“小升初”电脑派位则被视为择校,三年后中考时不具有“分招”资格。

⑤有关市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和学校录取等具体操作程序与规定另行通知。

3.招生要求

(1)市区公办初中学校(呼和浩特土默特学校除外)招生严禁以学校为单位自行招生和跨区跨片招生。各公办初中在“小升初”电脑派位结束后一周内完成编班,要实行均衡常态分班,不得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分班结果(包括班主任和学生名单)于2019年7月3日前向社会公布。

(2)市区民办初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必须在市四区教育局领导下进行,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完成。各民办学校不得收取报名费、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可向主管教育局提出补录申请,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在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当年招生工作,不得随意招生。

(3)未在户籍地就读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如有返回户籍地就读初中的意愿,需持相关证件到户籍地的辖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由辖区教育局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三)认真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户籍地教育局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积极鼓励各旗县区特殊教育学校开办盲童班,为视力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就学机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区教育局要按照招生工作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规范招生管理。各地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三)加强宣传服务。各旗县区教育局要通过市、旗县区两级教育网站、学校网站和新闻媒体等渠道,把招生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四)强化监督问责。各旗县区教育局要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2019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市教育局将对全市学校进行招生工作专项检查,对于存在严重违规招生行为的地区和学校将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所有涉及招生考试的相关信息由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发布。

2019年4月19日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

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直属单位,内蒙古师范附属中学、内蒙古师范附属学校,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内教基函〔2014〕76号)精神,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我市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为准则,组织实施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各旗县区教育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当地的招生政策,划定合理的招生区域,制定学校的招生计划,统一组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统筹安排的原则。各旗县区教育局要依靠当地公安等部门,运用本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辖区内生源摸底预测工作。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旗县区教育局要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阳光分班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原则。各旗县区教育局要在一定时间内学区划分的稳定性,在保持学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依据学校招生计划调整学区划分范围。

三、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一)市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安排

1.招生对象

市区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2)在市区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且符合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办法

市四区教育局根据“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采集的登记入学情况,结合本地区实际,合理划定入学片区,制定各区《2019年小学入学实施细则》,优先安排本区户籍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然后再根据学校招生规模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市四区《2019年小学入学实施细则》与小学入学招生划片范围在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由各区教育局另行公布。

3.招生程序

(1)报名

市区小学入学报名采取网上注册方式进行。适龄儿童个人信息采集通过“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登录“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根据相关说明与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注册和信息采集时间:2019年5月2日—6月1日。

(2)信息审核

监护人须持在“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上打印的《小学入学信息采集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片区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3)蒙古语授课学生入学安排

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招收新城区、回民区片内的适龄儿童;玉泉区民族实验小学招收玉泉区、金川开发区片内的适龄儿童;呼和浩特市民族实验学校和赛罕区民族小学招收赛罕区片内的适龄儿童,具体安排由赛罕区教育局在《2019年小学入学实施细则》中统一规定。各片区优先安排本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然后再根据学校招生规模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实验学校可以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招生。

(4)查询结果

市区小学入学招生结果可于2019年8月10日后,登录“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二)市区小学升初中(简称“小升初”)招生工作安排

1.招生对象

市区“小升初”招生对象为有学习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2)在市区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且符合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办法

市区公办初中招生采取电脑派位或小学对口直升等方式进行。城区公办初中“小升初”电脑派位要优先安排市区城市正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然后根据各区实际情况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市四区教育局负责制定本辖区公办、民办初中的招生计划,全面负责辖区内公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监督指导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

(1)市区公办初中招生

①市四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对参加“小升初”电脑派位学生进行户籍和学籍等资料的审核。“小升初”电脑派位时间为:2019年6月23日。

②呼和浩特土默特学校继续采取自主招生的办法,以招收本市的自治民族学生为主,其招生比例不低于当年招生计划的60%。

③蒙古语授课的小学结业生升学继续按照小学与初中对口升学的办法进行。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的小学结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呼和浩特市民族实验学校的蒙古语授课结业生,凡具有赛罕区城区正居户籍满3年(与父母在同一户口本)、父母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和稳定工作、在该校就读满3年的学生直接升入内蒙古师范附属中学或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

④加授蒙古语授课的小学结业生升学安排

呼和浩特市民族实验学校加授蒙古语小学结业生对口升入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五中学,也可自愿升入呼和浩特土默特学校加授蒙古语班。

⑤内蒙古师范附属学校九年义务教育招生要按照和林县招生入学工作安排进行。

(2)市区民办初中招生

①报名

选择就读市区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结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登陆“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完成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报名学生要按照操作要求准确完成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并根据招生计划,在网上填报市区民办学校志愿。届时,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各民办学校招生地点及联系方式。完成时间:2019年5月1日—10日。

②录取

市区民办初中学校根据本校志愿填报结果、本年度招生计划、相关规定和本校实际情况自主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完成时间:2019年5月11日—28日。

③公布结果

市区民办初中学校完成新生协议签订、报到、注册工作(每名学生只能与1所民办初中学校签订协议),并将注册新生花名册报主管教育局备案。完成时间:2019年5月29日—31日。

④已被市区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签订入学协议的小学结业生,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到其结业小学的主管教育局签订放弃公办初中“小升初”电脑派位协议。如继续参加公办初中“小升初”电脑派位则被视为择校,三年后中考时不具有“分招”资格。

⑤有关市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和学校录取等具体操作程序与规定另行通知。

3.招生要求

(1)市区公办初中学校(呼和浩特土默特学校除外)招生严禁以学校为单位自行招生和跨区跨片招生。各公办初中在“小升初”电脑派位结束后一周内完成编班,要实行均衡常态分班,不得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分班结果(包括班主任和学生名单)于2019年7月3日前向社会公布。

(2)市区民办初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必须在市四区教育局领导下进行,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完成。各民办学校不得收取报名费、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可向主管教育局提出补录申请,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在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当年招生工作,不得随意招生。

(3)未在户籍地就读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如有返回户籍地就读初中的意愿,需持相关证件到户籍地的辖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由辖区教育局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三)认真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户籍地教育局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积极鼓励各旗县区特殊教育学校开办盲童班,为视力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就学机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区教育局要按照招生工作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规范招生管理。各地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三)加强宣传服务。各旗县区教育局要通过市、旗县区两级教育网站、学校网站和新闻媒体等渠道,把招生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四)强化监督问责。各旗县区教育局要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2019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市教育局将对全市学校进行招生工作专项检查,对于存在严重违规招生行为的地区和学校将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所有涉及招生考试的相关信息由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发布。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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