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孩子的母亲,我觉得对买家的仁慈,就是对亲生父母的残忍。今天看过一个视频,博主说,距目前不完全统计,我们国家目前被拐卖人口中,1~12岁阶段的比例里男孩占了大比,而13~20岁阶段中,女性占比达到60%以上。这个数据,说明了买卖人口,是先有购买目的才有买卖。因为购买男孩的家庭,他们是为了所谓的“香火”——在很多重男轻女的家庭里,尤其是农村,一个家庭里的男孩显得尤其重要,他意味着“面子”,意味着传宗接代,尽管他不是亲生的,但是有时候人性就是这么奇怪,他们宁愿要一个虚假的假象,去满足自己在人类社会中这些可笑的虚荣心,也不愿意面对现实。而购买十几岁女孩和妇女的,他们则是需要一个能为他们生育下一代的生育工具,然后还是前面说的这种心理——传宗接代。这种通常是家庭男性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或缺点,不能正常在自己的圈子来进行正常的娶妻。娶不了妻子,自然不能正常传宗接代。
正常领养孩子的,无论孩子是被弃养的,还是说孩子被拐卖的,至少养父母是不知内情。多数情况下,孩子是被养父母呵护被疼爱的,而且是出于自愿的,基本也不涉及到金钱利益。而被单纯交易的购买来的孩子,他们是被迫从自己亲生家庭剥离开,融入一个不熟悉,甚至很多也可能不温馨的家庭,他们在新家庭的存在,是建立在目的和利益上的。而这种所谓的“养父母”,也就是买家,他们的天伦之乐是建立在另一个家庭的痛苦,支离破碎甚至是鲜血和生命上。因为在拐卖孩子的案子中,因为孩子不听话、逃跑,甚至哭闹被挨打挨饿丢了性命的孩子数不胜数。而且有多少寻找丢失儿童的家庭支离破碎,这种痛苦也是文字没办法清晰描述的。就拿孙卓这个事件来说,有个网友的评论我很喜欢——买家是因为你是男孩子,而亲生父母只因为你是孙卓,即使后面生了别的弟弟妹妹,你也是无可替代的,而在买家那里,你可以是张卓、赵卓。
购买孩子的人不可能不知道孩子是被拐卖的,因为遇事的处理方式不一样。人性——无利不起早,没有金钱利益,一个人怎么会无缘无故送个孩子给你?而你又因为什么才给别人钱?在真相到来那时,“养父母”所有美好的词语都是为了掩埋那个犯罪事实。一个孩子被拐卖,他和他亲生家庭的一生,都被重新改写,这种变化是不可逆的。也是因此,我才觉得拐卖人口,才更加让人可恨,愤怒。道德没办法约束这样行为,那就需要法律制裁,让他们知道有些东西是不能触碰的,也给那些丢失家人的亲人一个交代。法律的仁慈,是给受害人一个生还的机会,而不是让人觉得,犯罪成本低廉,所以随意触犯,因此我支持买卖同罪。
“再不听话我就走了”
孩子在外面调皮的时候
可能很多家长都说过类似的话吧
5月初,上海金山有位母亲
就因为5岁儿子不听话
想出了躲起来吓唬他的办法
然而事情的发展超出预期
儿子竟真的被弄丢了……
5月6日下午14时30分许,金山公安分局朱泾派出所接到一位女士报警求助,称其5岁儿子在东林寺附近走失。接报后,民警张骥立即赶赴现场。
经了解,当日下午,男孩与妈妈、奶奶在商业广场游玩。走至东林寺附近时,男孩与母亲发生口角,发脾气不肯离开。母亲为了吓唬男孩,就假装和奶奶离开,并躲到附近一棵树下观察儿子反映。看到男孩一直坐在石墩上,母亲便以为他不会离开,因此放松了警惕。
随后,母亲和奶奶在树下聊起了天,等再次查看儿子情况时,才发现儿子不见了,搜寻未果后,只得报了警。

到场后,民警根据报警人描述的体貌特征,通过调阅公共视频,发现男孩最后出现在了临源一村附近。经问询,该小区正是男孩奶奶家,一行人便立刻赶了过去。果然,当民警赶到时,男孩已安然待在奶奶家了。

男孩告诉民警,当时他以为妈妈和奶奶回家了,就凭着自己的记忆一路往奶奶家的方向走,不认识路了就找人问路,最终成功回到了奶奶家里。


对于男孩母亲的做法,民警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教育孩子要注意方式方法。同时,民警也告诉孩子,如果和家人走失一定要在原地等待,千万不要自己离开。
最好不要,这样会让孩子有被忽视的感觉,造成心理问题。而且孩子有可能为了吸引家长注意采取破坏性行动不是特别好,最好平静下来和孩子一起分析原因,或者角色扮演也行,不能冷却,很多东西还是当场教给孩子比较好。
要看具体的原因,如果经常这样做家长应该反思一下自己,是不是自己哪里做得不太对。孩子天性是很温柔的,正常情况下孩子不会常惹家长生气。偶尔情况,可以用冷处理。一般情况下可以!让她多独立四岁的小女孩子,这时候都很聪明了,大人说的话,做的事,都能明白了,大人的心思也是读懂点儿的,所以亲要看是什么样的情况了。如果宝贝是不吃饭又闹着要吃零食的,这时候是坚决不给的,好好和他讲道理,这样宝贝会明白的。还有现在可以和宝贝制定协议了,从最简单的规范做起,只要孩子一天有一个小进步,那也是特别好的。长期这样孩子觉得妈妈只是表面上说下而已,而不是真的不会理孩子的,还是要好好跟孩子沟通,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做错了要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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